本公司於105年4月28日召開本第10次董事會,通過主議案如下: 一、擬委任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105年度財務簽證之事宜。 二、修訂公司章程之部份條文案。 三、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修正分層核決權限之權責案。 五、擬補選監察人1席案。 六、向臺灣土地銀行苓雅分行申請融資續約。 七、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環貿金融處貿易融資部申請融資續約。 八、向泰國盤谷銀行高雄分行申請融資續約。 九、向新光銀行七賢分行申請綜合融資續約。 十、向台中商銀高雄分行申請綜合融資續約。 十一、擔任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升鴻水電股份有限公司之履約及保固之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