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105年11月1日召開本屆第13次董事會,通過主議案如下: 一、訂定本公司106年度稽核計畫案。 二、制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案。 三、向臺灣銀行苓雅分行申請融資案。 四、向臺灣銀行苓雅分行申請融資續約案。 五、向華泰商業銀行高雄分行申請融資案。 六、以「高雄市苓雅區苓東段9號等地號」之土地向臺灣土地銀行高雄分行申請融資之承諾書案。 七、以「高雄市苓雅區苓雅寮段712地號」之土地向臺灣土地銀行苓雅分行申請融資之承諾書案。 八、以「高雄市鳳山區坪鳳段262地號等5筆」之土地向土地銀行鳳山分行申請融資展期案。 九、以「桃園市中壢區青溪607、607-1、608、608-1地號」,向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北新竹分行申請融資續約案。 十、向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前鎮分行申請融資條件變更案。 十一、向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前鎮分行申請融資續約案。 十二、向合作金庫銀行東高雄分行申請綜合融資續約案。 十三、向第一銀行鹽埕分行申請綜合融資續約案。 十四、向高雄銀行前鎮分行申請綜合融資續約案。 十五、向聯邦銀行高雄票金中心申請保證發行商業本票續約及增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