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106年05月02日召開本屆第16次董事會,通過主議案如下: 一、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二、「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定案。 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四、「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程序」制定案。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部分作業,及「財產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訂案。 六、改派日本分公司代表取締役。 七、撤銷香港子公司之註冊。 八、處分高雄市鳳山區文山段之土地。 九、標得「高雄市苓雅區苓洲段537-5號等地號」之土地。 十、以「高雄市苓雅區苓洲段537-5號等地號」之土地向臺灣土地銀行高雄分行申請融資。 十一、向泰國盤谷銀行高雄分行申請融資續約。 十二、向新光銀行七賢分行申請綜合融資續約。 十三、向台中商銀高雄分行申請綜合融資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