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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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保障人權政策

一、目的

本公司依據國內之「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勞動法令,認同並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工作中的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制訂人權政策,以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之行為,使公司現職同仁均能獲得合理與有尊嚴的對待。

 二、管理方案

(一) 建立員工溝通管道及友善職場環境

      提供同仁關懷溝通管道,處理人權相關議題。

      重視員工需求,推動健康促進活動與提供多元活動,鼓勵同仁自主參與。

(二) 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

      本公司提供完善的環境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架構。訂定管理目標以及方案,落實管理目標,追求永續經營。由安衛品管室統籌管理職業安全衛生及環保等相關事宜並持續改善工作環境與衛生條件,致力降低職業災害之發生率以提供員工安全的作業環境。

(三) 杜絕不法歧視且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遵循政府勞動法令,落實不因同仁種族、性別、年齡、身心障礙、政治、宗教、懷孕之不同而有歧視。

(四) 禁用童工

       禁止僱用童工(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及任何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並對獲聘員工進行查驗。

(五) 禁止強迫勞動

       所有工作應當是自願的,不強制或脅迫任何無意願之人員進行勞務行為。

三、實施

       公司之保障人權政策經董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公司要求供應商簽署責任協定,確保並無違反人權、道德,和衝突等,期許所有合作夥伴能一同提升人權相關議題的管理及國際人權意識,符合本政策的精神與基本原則。

 

 

 

依據本公司人權政策,推動之各項具體管理方案如下

項目

方案與實績

多元包容與平等的機會

1.恪遵當地政府勞動法令、國際規範及《隆大人權政策》,落實內部相關法規。

2. 提供員工性別平等與多元化的工作環境,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不因個人性別、種族、階級、年齡、婚姻、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等,有任何差別待遇之語言、態度及行為,共同致力營造一個有尊嚴、安全、平等、免於歧視與騷擾的工作環境。截至111年12月底,未有接獲歧視之申訴。

禁止強迫及強制勞動

恪遵當地政府勞動法令、國際規範及《隆大人權政策》,尊重員工意願,禁止強迫勞動,並設置有申訴管道。

禁用童工

112年截至目前為止,童工人數為0。

(且歷年未有雇用童工之記錄)

合理薪資及工作條件

1. 依法令規範提供員工合理薪資,並依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2. 以安定員工生活,增進工作效能為前提,提供各項福利措施。

健康安全職場

1.以「零事故」為管理目標。

2. 推動持續改善專案。

3. 以健康檢查結果及工作相關因素資料分析,對特定族群進行分級追蹤管理,預防潛在健康風險。

和諧勞資關係

1.提供多元、開放的溝通管道,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致力促進勞資雙方和諧,營造良好勞資關係,有效調解意見差異。

2. 112年共召開四次會議,確保意見充分溝通。

 

 

 

 

 

 

 

 

 

 

 

 

 

 

 

 

 

 

 

 

 

 

 

 

 

 

  

具體執行情形:

人權政策宣

本公司推動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使員工瞭解如何防治及因應職場性騷擾,並納入人權及勞動權益相關議題宣導,提升人員對上開議題的認知及關注,112年共計32人參加課程,訓練時數合計32小時。

  • 111年度   未接獲性騷擾相關申訴。
  • 112年度~截至目前為止  未接獲性騷擾相關申訴。

 

 

 

 

 多元包容性與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 遵循勞動法令規範,確保僱用政策無差別待遇且不強迫勞動。
  • 禁止性別歧視,建構友善就業環境。
  • 不非法僱用童工。
  • 落實職場多元性,不因員工個人性別(含性傾向)、種族、階級、年齡、婚姻、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等,而有差別待遇或任何形式之歧視。

 

暢通的溝通管道:

  • 為提供正向勞資關係與和諧的工作環境,定期舉辦勞資會議,提供暢通的溝通機制,創造和諧雙贏的勞資關係。

 

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 提供員工安全的工作環境與必要的急救措施,消弭工作環境中可能影響員工安全健康之因素,以降低職災風險。
  • 加入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輔導事業單位籌組安全衛生家族並結合產官學及各相關組織團體等資源,建立有效溝通平台,透過互相觀摩學習合作的方式,建立先進合宜的安全設計、工程控制、行政、安全管理及教育訓練系統,以改善職場危害因子,並落實員工協助方案。
  • 關懷員工健康,不定期辦理健康檢查及運動和養生相關講座。
  • 鼓勵員工眷屬共同參與公司旅遊活動,豐富工作生活平衡之理念。

 

個人資料保護:

  • 建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以進行個人資料管理體系之規劃、監督、查核、維護及改善作業。
  • 規範各單位應落實個人資料盤點與管理,除合法特定目的外,不得隨意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

 

定期檢視及評估人權相關制度及作為

定期檢視人權管理成效,並按評估結果進行管理措施之優化,降低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