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Company Governance

本公司稽核室隸屬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依公開發行公司規定,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同意任命;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與薪資報酬,同本公司「員工任用離職管理辦法」及「薪資管理辦法」簽核流程規定,經內部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同意。

內部稽核工作之目的,在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並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地執行。本公司設置隸屬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以執行公司之內部稽核工作,並依規定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董事會通過。

 

內部稽核之作業程序:

1.執行稽核工作前,應擬定稽核計畫,呈董事長核示、董事會通過,其內容包括稽核期間、稽核項目及稽核範圍。

2.稽核通知及資訊的蒐集、檢查及分析,於稽核期間並與受查單位協調溝通,確認並做成文件以支持稽核之結果。

3.作成工作底稿。

4.查核工作結束,就查核發現之問題做成分析報告,與受查單位就稽核項目查核結果充分溝通,並請受查單位擬具改善因應對策,請受查單位主管表示意見並確認。

5.稽核報告的提報及呈核。

6.稽核報告所提出之發現、建議及受查單位所提改善意見,加以追蹤,並作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已採取適當措施,直到完全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