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Company Governance

1.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項   目

110年度

111年度

本公司

合併報表所有公司

本公司

合併報表所有公司

董 事

7.10%

7.76%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3.19%

2.33%

 

2.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本公司章程中訂明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或酬勞給付原則如下:

第廿四條:董事之車馬費、薪資及其他報酬,不論盈虧依同業通常水準給付,其數額由董事會議定之。

第廿四之一條:本公司獨立董事之報酬,不論盈虧依同業通常水準給付,其數額由董事會議定之,不再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 27 條參與董事酬勞之分配。

第廿五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任免及報酬由董事會決議之。經理人在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經理人不得變更股東會或董事會之決議或逾越其規定之權限。

第廿七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先行彌補虧損,如尚有盈餘,應提撥 2%~4%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4%為董事酬勞。前項員工係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認定由董事會決議之。

 

(2)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功能性委員及經理人薪酬結構參酌同業市場水準,並考量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進行評估,以符合市埸平均水準為原則。經理人薪資報酬評估項目包含績效目標達成情形、公司當年度營運獲利狀況等斟酌決定。績效評估連結包含企業永續工作推行進度、成本管理、專案規劃等重要項目。

 

(3)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酬金政策相關給付標準及制度之檢討,係以公司整體營運狀況為主要考量,並視績效達成率及貢獻度核定給付標準,以提升董事會及經理部門之整體組織團隊效能。另參考業界薪酬標準,確保本公司管理階層之薪酬於業界具有競爭力,以留任優秀之管理人才。

本公司經理人績效目標均與「風險控管」結合,以確保職責範圍內可能之風險得以管理及防範,並依實際績效表現核給評等之結果。本公司經營階層之重要決策,均衡酌各種風險因素後為之,相關決策之績效即反映於公司之獲利情形,進而經營階層之薪酬與風險之控管績效相關。